中新網溫州6月26日電 (記者 張茵 通訊員 芮宣)因為非常想要一部iphone手機,貴州籍19歲男子便帶著武士刀準備去店里“拿”一部,店主不同意,男子亮刀威脅,最終搶走一部iphone4。6月26日,溫州瑞安法院以搶劫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三年,罰金5000元,並責令周某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。
  周某因為非常想要一部iphone手機,身邊又沒有錢,就打算去搶一部。為此,周某事先從賣刀的地攤上購買了一把長約70cm的武士刀,“以備不時之需”。
  今年2月,周某拿著武士刀沿著瑞安市仙降的街道,尋找合適的目標,最後,周某選擇一家手機店,店內只有一名“胖胖的男子”在看店。
  周某坦言,選擇這家店的原因就是因為看店的是一名男子,他覺得欺負女人不太好。
  到了店里,周某提出要一部iphone5手機,“胖胖的男子”即店主,拿出一部白色款和一部黑色款的iphone5,供周某挑選。周某看來看去,發現自己還是喜歡黑色款的。
  之後,店主幫周某裝好程序,周某接過試了試,感覺不錯,就跟店主說:“自己身邊沒有錢,手機先拿走,等有錢的時候再來付錢。”
  店主一聽傻了,這人怎麼這麼自來熟,他們都不認識呢,再說哪有這麼賒賬的!於是,店主堅決不同意。
  周某說:“當時,我說要不先把我的身份證押在店里,回頭再給錢,店主就是不同意,還把iphone5搶回去了,然後,我就生氣了。”於是,周某拔出放在旁邊的武士刀,威脅店主把手機交給他。
  店主被嚇了一大跳,忙說:“年輕人不要衝動,有事好商量,要不給你200元。”這下子,周某不同意了,要求至少500元。店主搖頭:“我一打工的,身邊也沒有那麼多錢。”
  這時,周某看到周邊的展示櫃內有iphone5S,就問店主:“你到底肯不肯把剛纔的手機給我,你不給,我就砸了櫃臺,把裡面的蘋果手機拿走。”
  店主無奈地說道:“那些都只是模型,不是真機。”
  兩人僵持不下,最後周某看到門口的一個小櫃臺里有幾部手機,就把櫃門打開,從中拿起一部黑色的iphone4(翻新機)離開。
  3月份,周某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。後來周某交代,他拿走的iphone4,回家後感覺不好用,聽人說也就值100元左右,就在路邊扔了,武士刀他不敢帶回家,一直藏在路邊的草叢裡,但後來也不見了。
  庭審中,審判長問周某,是否知曉別人的東西,不能隨便拿?周某說,他的母親很早就離開了,他是單親家庭的孩子,他的長輩們從來沒有教育過他不能拿,但經過這次教訓,他知道錯了,以後也不會這樣做了。
  瑞安法院認定,周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採取以脅迫的方法劫取他人財物,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。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。鑒於周某在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依法從輕處罰。
  據此,瑞安法院作出上述判決。(完)
(原標題:19歲男孩持刀搶劫獲刑三年 只為一部“蘋果”手機)
(編輯:SN02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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